1)主體結構和外墻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范的要求不論是砌體結構、輕鋼結構、框架填充墻結構、短肢剪力填充墻結構、全剪力墻結構等,建筑物主體結構和外墻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范的要求。
2)民用建筑外保溫工程的外墻平均傳熱系數應為包括周邊結構性熱橋(構造柱、芯柱、圈梁以及樓板伸入外墻部分等)、主斷面及防火隔離帶部位在內的平均傳熱系數。不得以墻體主斷面傳熱系數代替平均傳熱系數進行節能計算。
3)按國家規定建筑節能標準,確定酚醛泡沫保溫層最經濟的厚度酚醛泡沫屋面和外墻外保溫復合墻體的熱工性能、節能率必須符合國家現行建筑節能工程系列設計標準。
根據建筑結構類型及特點,設計酚醛泡沫保溫層最經濟厚度(酚醛泡沫凈厚度)。酚醛泡沫外保溫系統的保溫性能是關鍵性指標,在經過熱工計算得出足夠厚度后,在安裝固定時應避免產生熱橋。
4)酚醛泡沫及其他配套材料質量必須合格
酚醛泡沫及其他配套材料應符合建筑構造設計的規定,均應達到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技術要求,使用前應提供檢驗報告和出廠合格證、抽樣復試。
酚醛泡沫配套使用的各種材料,應具有物理化學的穩定性、彼此的相容性和優良的抗生物侵害性能。
外保溫飾面層應選用柔性、防水及透氣性涂裝飾面材料。
5)酚醛泡沫外墻外保溫層、飾面層必須牢固、安全、可靠
在酚醛泡沫外墻外保溫工程中,高層建筑和地震頻發區、沿海臺風區、嚴寒地區、慎用面(瓷)磚飾面。宜選涂料飾面、飾面砂漿(彩砂)或柔性面磚飾面。
面(瓷)磚的蒸汽滲透阻過大,在墻體內的濕遷移水分無法排出,易導致在負溫環境下的面磚產生凍脹剝落。
選面(瓷)磚飾面建筑總高度不宜大于20m,且必須在抹面層內增設熱鍍鋅焊接鋼絲網或采用增強型耐堿玻纖網格布,并采用錨栓或其他增強措施與基層墻體固定,用專用膠漿貼面磚及專用勾縫膠漿勾縫,必須達到足夠的安全措施,并經過可靠試驗驗證,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要求,防止面(瓷)磚脫落。
涂裝飾面的保護層(抹面層)內應增設耐堿玻纖網格布增強,在首層、洞口應用普通型和增強型耐堿玻纖網格布復合增強。
在保護層施工完成后,在其基層做砂漿飾面時,應先涂抗堿彈性底層,再做飾面砂漿層。
外保溫系統在當地最不利的溫度與濕度條件下,在承受風力、自重以及正常碰撞等各種內外力相結合的負載,應有很好穩定性、耐撞擊性,保溫層不與基層分離、脫落。
外保溫工程中所使用的酚醛泡沫及配套使用的各材料界面間的粘結性能、裝配(所使用配件應具有耐普通P℉保溫板酸腐蝕性能)及安裝質量必須牢固、安全、可靠。
酚醛泡沫外保溫系統應能適應基層的正常變形而不產生裂縫、空鼓,應能長期承受自重而不產生有害變形;應能承受室外氣候的長期反復作用、承受風荷載而不產生破壞。在正確使用和正常維護的條件下,必須達到規定使用年限。
6)酚醛泡沫外保溫飾面層,除外墻采用涂料飾面外,其他應采用不燃材料。
7)濕熱性能控制
外墻外保溫的熱工設計主要包括保溫和防結露性能的設計。對易產生結露的部位應加強局部的保溫性能。
在外保溫墻體的表面,如面層、出屋面管口、接縫、孔洞周邊、在保溫板材間、窗框與墻體間、穿透外墻和陽臺的孔洞等細部節點處,應達到節點保溫密封避免產生熱橋,同時做好密封防水處理。
為防止保溫材料與外墻外表面粘結間隙處的水汽凝結與流竄現象對保溫層的破壞作用,宜在保溫構造中設置排除濕氣的孔槽或其他類型的排濕構造。
在新建墻體干燥過程中,或者在冬季條件下,室內溫度較高的水蒸氣向室外遷移時墻內可能結露。當外保溫系統用于長期保持高濕度房間的外墻時,特別做好墻體的構造和保溫層施工工藝設計,避免墻內結露的形成。
8)酚醛泡沫外墻外保溫系統的構造荷載列入主體結構荷載計算之內。
9)酚醛泡沫外墻外保溫工程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未經原設計單位允許不得任意更改原設計墻體保溫系統的構造和材料組成。當設計結構變更時,必須具有設計變更備案文件。
10)建筑外墻可采用外保溫、內保溫或夾芯保溫復合墻時,宜優先選用外保溫及夾芯保溫復合墻系統。當必須采用外墻內保溫時,宜用在加氣混凝土墻體(該制品蒸汽滲透阻較小)或非嚴寒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