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保溫(外墻外保溫、屋面保溫及外墻內保溫)工程設計是根據建筑節能率具體要求、材料性能、防火等級要求、地區自然條件、風載、荷載、施工工法、細部節點構造及使用年限等,綜合各方面因素并經計算而設計。
2.在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到使用要求的同時,還應考慮先進與否。除考慮技術上可行、可靠,還要必須做好經濟成本的分析工作,能夠控制工程造價,綜合各方面因素后確定優化設計方案。對工程的品質要求、建筑檔次和使用壽命等均應明確。
3.外保溫工程的設計,應結合建筑物所處地域的氣候(建筑熱工設計分區),按照國家規定現行節能率(民用建筑執行節能率為65%的標準、公共建筑執行節能率為50%,有的地區民用建筑節能率已執行75%的標準),即不低于國家規定現行節能率的標準進行設計,必須符合國家現行建筑節能工程系列設計標準。
根據建筑結構類型及特點,經過技術經濟比較后,設計保溫層最經濟厚度(保溫層凈厚度)。
嚴寒和寒冷地區外墻熱橋部位,應按設計要求采取節能保溫等隔斷熱橋措施。
4.主體結構和外墻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范的要求。不論是砌體結構、輕鋼結構、框架填充墻結構、短肢剪力填充墻結構、全剪力墻結構等,建筑物主體結構和外墻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范的要求。
外墻外保溫系統的構造荷載列入主體結構荷載計算之內。
5.建筑外墻外保溫和屋面保溫系統防火性能,必須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和有關規定的要求。
6.外墻外保溫層、飾面層必須牢固、安全、可靠。
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各組成部分應具有物理化學穩定性,構造層材料之間應彼此相容并應具有防腐和防生物侵害性能。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能適應基層的正常變形而不產生裂縫或空鼓,能長期承受自重而不產生有害變形;應能承受室外氣候的長期反復作用、承受風荷載而不產生破壞;地震發生時,基層結構墻體不發生坍塌破壞,外墻外保溫體系任何構造層均不應從基層上脫落。
在正確使用和正常維護的條件下,必須達到規定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