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時,對內部有精餾塔板和槽式分配器的設備,在安裝上應特別注意。設備安裝時驗收用的主要文件是CHHII 111-31-74(建筑標準和規則)、OCT26-291-71、出廠和設計規程。設備安裝是否正確,可用水平儀在四個點位上進行檢驗。所有被檢查的塔板(或水平面)的單值偏差可表明設備的傾斜度。一個塔板組裝上以后,如果偏差不超過下列數值,即可認為安裝正確:
槽形塔板:同塔板支承件與水平面之間的偏差為2毫米;相鄰兩塔板各水平導流托盤的不平行度和導流托盤與殼體母線的垂直度為3毫米;
板槽的安裝水平度的偏差:槽長<1米時不超過1.5毫米;槽長>1米時,每長1米小于1毫米,但全長上則不得超過3毫米。槽的上邊緣與水平面的偏差〈1毫米,按蒸汽流道的寬度〈2毫米。泡罩塔板:塔板平面與水平線的偏差〈3毫米;溢流管或隔板上邊緣的偏差〈2毫米;泡罩下邊緣對塔板面的偏斜度〈1毫米;一組泡罩緊固角鋼對直線的偏差〈2毫米;溢流管對垂直線的偏差,管子每長100毫米,其值小于1毫米,但管子全長上則不得超過5毫米。
為了防止氣-液流分布不正確,塔器的精餾部分安裝上對垂直中心線的偏差應極小:對板式塔〈0.1%;對填有精餾內件的塔器〈0.3%。在系統裝填餾出液和氨之前,須對設備和管道用15%的熱氨溶液(t=50-60℃)進行沖洗。
為了減輕氨-水溶液對設備和管道內表面的作用,可以加進抗腐蝕劑(重鉻酸鹽、銨、鈉之類),其份量為餾出液的0.2-0.3%。在溴化鋰吸收式裝置中,為了避免空氣進入系統,安裝工作一結束后,應用干燥的氮氣對系統進行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