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空氣在工業、醫藥、食品、軍工等各個領域得到廣泛應用,而各行業 對所需氣源的品質要求也越來越高,相應的壓縮空氣凈化設備行業也隨之發展壯 大。各類凈化設備產品不斷涌現,市場繁榮。但如何評定這些產品的優劣、如何檢 測這些產品的性能,則需要有統一的標準。而我國目前該領域的標準非常少,急需 制(修)訂一批國家和行業標準來規范產品性能、統一測試方法,進而建立起我 國壓縮空氣凈化設備標準體系。
1. 國際標準化組織關于凈化方面的標準
國際標準化組織第118技術委員會的第4分技術委員會(ISO/TC118/SC4)是 致力于該領域標準化的專門機構,制定有一批(共13個)壓縮空氣凈化方面的國 際標準,在國際上被廣泛認可和采用,具有很大的影響力,所制定的標準主要包括 3個方面。
(1) 空氣質量等級及污染物的測量 包括有9個標準,分別為ISO 8573.1 ~ ISO 8573.9,規定了一般用壓縮空氣的質量等級(主要以濕度、油含量、固體粒子 含量等為參數),同時給出了壓縮空氣中含濕量、含油量、固體粒子濃度、油蒸 氣、氣體污染物、有機微生物、液態水等的測量方法。
(2) 壓縮空氣干燥器代表標準為ISO 7183,主要規定了干燥器的標準工況、 技術規范、試驗方法以及各類干燥器的性能參數和產品的選用指南等。標準適用于 有效壓力大于5MPa的各類壓縮空氣干燥器。
(3) 壓縮空氣過濾器主要是過濾器的試驗方法標準,包括去除懸浮油、吸 附油蒸氣、過濾油微粒等3個國際標準,具體標準分別是ISO 12500. 1、ISO 12500. 2和ISO/DIS 12500. 3 (該標準目前尚處標準建議草案)。
ISO/TC118/SC4制定的這些國際標準,較全面地涵蓋了壓縮空氣凈化方面的各 類產品和各種測試方法,為各國提供了系統而又權威的國際標準,當然也為我國建 立相應的標準體系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由于各國對凈化設備的各產品制造、工藝等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難以形成也 沒要形成統一的國際標準。故國際上少有產品制造方面的國際標準。
2. 我國壓縮空氣凈化設備標準現狀
目前,我國參照國際標準制定有GB/T 10893—1989《壓縮空氣干燥器 規范 與試驗,GB/T 10893. 2-2006《壓縮空氣干燥器 第2部分:性能參數》和GB/T 13277-1991《一般用壓縮空氣質量等級》3個國家標準。根據我國國情,制定了 4個機械行業標準:JB/T 7664—2005《壓縮空氣凈化 術語》、JB/T 6432-1992 《壓縮空氣凈化設備 型號編制方法》兩個基礎標準和JB/T 10532-2005《一般用 吸附式壓縮空氣干燥器》、JB/T 10526-2005《一般用冷凍式壓縮空氣干燥器》兩個產品標準。
在上述7個標準中,采用國際標準的3個國家標準,目前均有新版的國際標準, 需要重新修訂。而相關的測試方法標準尚未制定,這就會影響產品的正常發展。產品 標準方面,干燥器產品標準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補齊,過濾器產品標準還是空缺。
由此可見,我國的壓縮空氣凈化標準還很不完整,急需制(修)訂一些標準, 以全面、系統地構建起相應的標準體系。
3. 我國壓縮空氣凈化標準體系的構建思路
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壓縮空氣凈化方面的標準,內容全面、科學合理,得到 了廣泛認可,在國際上形成了權威。采用這些標準,有利于加速我國標準與國際標 準的接軌,提高我國標準整體水平。因此,采用國際標準是構建我國標準體系的支 撐和依據,也是必然趨勢。此外,根據我國國情,補充國際標準不常規定的、而我 國市場及行業實際需要的各類產品標準,從而形成基礎標準、方法標準、產品標準 等相互配套的標準體系。
具體項目上,壓縮空氣質量等級、壓縮空氣干燥器規范和試驗、各類檢測方法 標準應等效采用最新版的國際標準,尤其應盡快制定壓縮空氣含濕量、含油量、固 體離子等主要測試方法標準,同時制定和完善相關的干燥器、過濾器產品標準及配 套的其他標準,以方便產品的考核、檢測和評定。
4. 我國壓縮空氣凈化標準體系的結構內容
按照上述的情況分析和構建思路,可大致確定我國壓縮空氣凈化標準體系的主 要結構及內容如下。
(1)基礎標準 包括現有的壓縮空氣凈化術語、凈化設備型號編制,同時再 配以干燥器分類、過濾器分類等標準。而按最新國際標準ISO 8573. 1制訂的GB/T 13277-1991《一般用壓縮空氣質量等級》國家標準應是最重要的基礎標準。該標 準將按表H-15給岀的各等級參數,對壓縮空氣質量進行全面分級,以作為對產品 凈化效果的考核,并指導用戶合理選擇適用的氣源空氣質量等級。
含濕量等級如表H-16所示。
含油量等級如表11-17所示。
(2)方法標準該層標準主要包括由凈化設備凈化后的壓縮空氣各單項質量 指標的測試方法以及過濾器過濾性能的測定方法。這些標準基本都采用相應的國際 標準,制定成我國的國家標準。
各方法標準名稱、檢測的對象、測量范圍及采用的國際標準如表11-18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