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污染是指通過原料與成品、食品加工者或加工環境把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污染轉移到成品的過程。
(2)控制交叉污染的范圍涉及工器具、工作服、手套、外包裝物料等到食品。
(3)手、設備、機械等在接觸了不衛生的物品后應及時清洗消毒。
(4)生產間內禁止使用竹、木器具,禁止堆放與生產無關的物品。
(5)所有速凍食品加工中生產的廢棄物用專用容器收集和盛放,并應及時清除,處理時防止交叉污染。
(6)在清洗、消毒車間的設備和工具時不能污染產品。
(7)清潔區、非清潔區用隔離門分開,兩區工作人員不得串崗,原料與成品隔離。工器具不得交叉。
(8)車間廢水排放從清潔度高的區域流向清潔度低的區域,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9)非加工區域內的工作人員不得進人加工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