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的容量和數量是根據冷庫生產規模的最大熱負荷并考慮了各種制冷參數的情況進行配置的,在實際生產中,不可能與設計條件完全一致,須進行選用和調整,其要點如下:
1.根據庫房熱負荷和蒸發器的制冷能力來選開壓縮機,使投入運行的壓縮機制冷能力與熱負荷及設備的制冷能力相適應。例如,當庫房進貨熱負荷增大時,蒸發溫度和蒸發壓力大大升高,原運行的壓縮機負荷也增大,甚至過載,這時就須增加壓縮機容量。反之,若熱負荷很小,蒸發溫度過低,就要減少壓縮機的容量,必要時可以暫停壓縮機運轉。
2.如所要求的蒸發溫度比較高,而實際冷凝溫度又較低時,可采用單級壓縮制冷:反之,則需用雙級壓縮制冷。一般當壓縮比小于8時,采用單級壓縮,壓縮比等于或大于8時,采用雙級壓縮。
3.使每一臺運轉的壓縮機盡可能只負擔一種蒸發溫度的熱負荷,這樣能得到較好的制冷效果。
4.雙級壓縮機或雙級壓縮機組,可根據中間溫度、冷凝溫度、蒸發溫度情況,合理調整高低壓壓縮機的容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