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發溫度回路的合并可簡化系統、節省投資和管理費用,但同時會增加壓縮機的運轉電耗。因此在設計制冷裝置時,如何進行綜合經濟比較,定出合理的蒸發溫度回路數是制冷裝置設計的重要課題之一。在考慮制冷系統蒸發溫度回路的劃分時,應當遵循的主要原則是首先保證食品冷加工和冷貯藏的質量,在此前提下兼顧系統的經濟合理性。以下介紹冷庫設計中常用的一些蒸發溫度回路的劃分方案。
(1)當冷庫的生產主要為食品凍結,凍品冷藏以及制冰和貯冰三大內容,或是食品凍結、凍品冷藏和果、蔬、鮮蛋等冷卻物冷藏三大內容時,可以根據冷庫的規模,分別采用兩個或者三個蒸發溫度。即制冰貯冰共用一個蒸發溫度回路,果、蔬、蛋冷藏為一個蒸發溫度回路,凍結和凍藏視冷藏規模大小而決定是否合并。
當凍結與凍藏共用一個蒸發溫度時,凍藏間冷卻設備的計算溫度差(蒸發溫度與庫內空氣溫度之差)△t仍按10℃為宜。因為在凍結過程中,蒸發溫度是不穩定的,為節能起見一般只是在凍結接近完成的一段時間才使制冷劑達到設計采用的蒸發溫度,按△t不大于10℃考慮選冷卻設備,對穩定凍藏間的庫溫是有利的。同時,在生產淡季,凍結負荷減少,可以提高蒸發溫度,以節約用電。為了避免凍結間進貨和開始降溫時,由于熱負荷很大,使凍結間的蒸發壓力升高而影響凍藏間庫溫的穩定,可以采用在凍藏間回汽管上裝設止回閥等措施。
(2)果蔬、鮮蛋等冷卻和冷藏,在一般情況下不要與制冰共用一個蒸發溫度回路,其原因是:
果蔬、鮮蛋冷藏的特點是對相對濕度要求比較嚴格,建筑科學研究院和商業部設計院曾對南京、上海、杭州等地的冷卻物冷藏間作過測定和分析,認為冷卻物冷藏間相對濕度偏低,是食品干耗的重要原因之一。為了保持冷藏間內較高的相對濕度(一般要求在85%~95%之間),就得縮小傳熱溫差,以降低蒸發器的析濕能力,并建議這類冷卻物冷藏間的蒸發溫度與庫房溫度之差以6~8℃為宜。溫差縮小后,蒸發器相對面積要增大,但壓縮機的制冷系數也隨之增大,更主要的是可以保證食品的冷藏質量,減少干耗,延長冷藏期限,故經濟上是可取的。
由于果蔬冷藏溫度一般不低于0℃,鮮蛋冷藏溫度不低于-2.5℃,所以冷藏間的蒸發溫度要求不低于-8~-10℃,而且要求蒸發溫度要穩定(蒸發溫度的波動也是引起食品干耗的因素之一)。但制冰設備的蒸發溫度往往在-12~-15℃,甚至更低,而且熱負荷很不穩定,所以兩者盡量不要共用一個蒸發溫度回路。
(3)有的肉類聯合加工廠需要生產一定數量的分割肉、副產品等,為了抑制細菌繁殖,要對分割肉進行冷卻,要求在分割肉加工車間設置空調系統,但這部分冷負荷在冷庫總負荷中占的比例很小,可以采用以下辦法處理:
A.合并在制冰回路或冷卻物冷藏回路中:
B.合并在雙級壓縮機的高壓級壓縮機的負荷中:
C.利用自動控制元件(恒壓閥),控制空調器的蒸發溫度。
對于以生產凍肉、凍魚為主的小冷庫,要求附帶冷藏少量的果蔬和鮮蛋,也可以參照以上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