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調節是使室內的空氣溫度、相對濕度、空氣流動速度和潔凈度等參數保持在一定范圍,以滿足生產工藝和生活條件要求的技術。一般情況下,被調房間的溫度要求保持在20~28℃范圍內,室內相對濕度保持在40%~65%范圍內。因此,冬季室外空氣寒冷干澡,需要經加溫、加濕和凈化處理后再送入室內,夏季的室外空氣則需要經過降溫、除濕和凈化處理后再送人室內。由此可見,空氣調節系統應包括由空氣加熱器、冷卻器、加濕器、去濕器、空氣混合器和凈化器等設備組成的空氣調節裝置,還應包括為空氣調節裝置提供冷源的制冷裝置和為空氣調節裝置提供熱源的制熱裝置以及相應的水系統。
空氣調節系統自動控制的任務,就是根據空調系統的特性,采用適當的調節儀器和調節規律,對空調系統進行變量調節或變質調節,使空調系統根據熱負荷的變化及時調整,保持系統內的各設備在經濟、合理的工況條件下運行。
由于空氣調節系統中的控制對象具有多干擾性、多工況性(冬季、夏季、過渡季節的工況各不相同)和溫、濕度相關性(室內空氣溫度變化要引起相對濕度的變化,而加濕或減濕機構動作又要引起室溫的波動)。所以,在空氣調節自動控制系統中,除了采用雙位調節外,更多的是采用比例、比例積分、比例積分微分調節。隨著新的空調控制器的不斷推出和微型計算機技術的迅速發展,空氣調節自動控制系統常根據其規模大小,采用模擬儀表自控系統、直接數字控制系統(DDC)、集散型控制系統(TDS)。但是,無論采用哪種自動控制系統,都要求在保證空氣調節系統安全運行和滿足生產工藝和生產、生活條件的前提下,盡蟹簡化系統,以節約投資、節能、節電、節水、節約生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