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具備能力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并且根據TNC R6001《壓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考核大綱》的要求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
2)有合適的充裝工藝條件:與介質相適宜的充裝設備;儲存設備;介質分析、檢測儀器及能力;足夠的充裝場地以及安全設施,并且各種儀器設備滿足計量要求。
3)有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并且能夠有效運行。
4)有指導使用者正確使用壓力容器的能力。
5)為充裝操作人員提供合適的個人安全防護設備。
6)滿足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能力,如工商、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消防、公安、職業衛生等要求。
7)充裝單位必須通過省市一級政府部門指定的、有資質的評審部門評審,合格后可以進行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