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容器本體質量問題
1)設計、制造缺陷,表現為設計結構不合理,選用材質不當,制造質量差等容器本身存在的先天性缺陷。
2)使用期間,未按要求定期檢驗和維護,或者因客觀原因無法實施檢驗,致使容器存在缺陷沒有及時發現,引發事故。
3)采購使用無證設計和制造的壓力容器及自行改造的壓力容器。
2.容器在使用期間,由于超壓、超溫、超裝引起事故
1)當壓力容器的操作壓力超過設計壓力運行時,可能由于超過使用強度,使容器產生物理爆炸。
2)操作溫度超過設計溫度時,可使材料強度下降,正常壓力下也可能導致容器破裂,或者產生物理爆炸。
3)容器內充裝介質超過規定量值,尤其是低壓液化氣體超裝,會降低容器的最高使用溫度。當壓力容器受熱(如日光曝曬、火災等)致使容器內物質發生膨脹、聚合、分解等劇烈物理、化學反應,都會引起壓力容器內壓力升高,直至容器破裂或爆炸。
3.壓力容器內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
在儲運過程中,當容器內的可燃氣體與助燃氣體混合達到一定的比例,在合適條件下,就可以引起爆炸。例如氧氣和氫氣的混合;在容器中殘留氧氣、空氣、氯氣等助燃介質,又充入了可燃性氣體;在可燃性氣體中充入了氧氣等助燃氣體,達到一定條件時.就會產生爆炸。
4.在運輸過程中的事故
移動式壓力容器由于附件或連接部位松動,導致可燃介質的跑、冒、滴、漏,引起著火導致容器爆炸事故。
1)移動式壓力容器的閥門從主體脫落。這類事故很多,例如閥門的帶壓拆卸作業、閥門螺釘斷裂、閥門受到外力沖擊、閥門主體結構破損等。
2)移動式壓力容器閥門法蘭和閥桿漏氣造成著火和爆炸。例如容器的閥門螺釘被腐蝕,油質等有機物黏附在氧氣、氯氣等閥門上使容器閥門燒損等。
3)安全泄壓裝置動作。由于容器內部壓力或溫度異常上升所引起的,有時也可能由于安全裝置質量有缺陷,以致在正常使用中自行動作,使容器內物料噴出而引起事故。
4)移動式壓力容器上的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破損,造成物料泄漏引起事故。
5.操作人員的原因引發的事故
操作人員缺乏基本知識,違章操作,或者未完全執行操作規程(如未執行充裝后的泄漏檢驗等),領導違章指揮,任意改變生產下藝等。
6.移動式壓力容器在運輸中的事故
移動式壓力容器在運輸過程中,遭遇交通事故,或者不按照危險品運輸規定行駛發生交通意外,致使壓力容器受損,出現壓力容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