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單位除由主要技術負責人(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對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貴外,還應根據本單位所使用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具體情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置專職或兼職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為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人員應在技術總負責人的領導下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具體負責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移動式壓力容器的管理規程和安全技術規范。
2)建立健全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辦理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建立移動式壓力容器技術檔案。
4)負責移動式壓力容器的設計、采購、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報廢等全過程管理。
5)組織開展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檢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出記錄。
6)實施年度檢查并且出具檢查報告。
7)編制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督促安排落實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事故隱患的整治。
8)向主管部門和當地質址技術監督部門報送當年移動式壓力容器數量和變更情況的統計報表,移動式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計劃的落實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9)按照規定報告移動式壓力容器事故,組織、參加移動式壓力容器事故的救援、協助調查和善后處理。
10)組織開展移動式壓力容器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11)制定事故救援預案并且組織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