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易燃氣體引起著火、爆炸的措施,上要圍繞減少可燃氣體濃度、減少氧氣氣體濃度、控制點火源進行。
為了控制點火能源,應研究有關沖擊摩擦、明火、高溫表面、絕熱壓縮、自然發(fā)熱、電器火花、靜電火花及熱輻射、光輻射等8種重點火源的產生條件。
為了不讓混合氣體的組分濃度達到爆炸范圍,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使混合氣中的可燃組分濃度處在爆炸下限以下或者爆炸上限以上;使用惰性氣體取代空氣;使氧氣濃度低于可燃氣體的最小需氧量。
防止易燃氣體引起著火、爆炸的措施,上要圍繞減少可燃氣體濃度、減少氧氣氣體濃度、控制點火源進行。
為了控制點火能源,應研究有關沖擊摩擦、明火、高溫表面、絕熱壓縮、自然發(fā)熱、電器火花、靜電火花及熱輻射、光輻射等8種重點火源的產生條件。
為了不讓混合氣體的組分濃度達到爆炸范圍,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使混合氣中的可燃組分濃度處在爆炸下限以下或者爆炸上限以上;使用惰性氣體取代空氣;使氧氣濃度低于可燃氣體的最小需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