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裝卸閥是帶快速連接接頭的不銹鋼球閥,一般由閥體、閥座、球體、手柄、快連接頭蓋等部分組成,如圖4-42所示。裝卸閥的安全技術要求為:
1)裝卸閥的公稱壓力應當高于或者等于罐體設計壓力或者1.5倍的氣瓶公稱工作壓力,閥門閥體的耐壓試驗壓力為閥體公稱壓力的1.5倍,閥門的氣密性試驗壓力為閥體公稱壓力,閥門應當在全開和全閉工作狀態下進行氣密性試驗合格。全開氣密性試驗是為檢查其閥桿與閥體間的密封性(查外漏 ),全閉氣密性試驗是為檢查其關閉嚴密性(查內漏)。
2)閥體不得選用鑄鐵或者非金屬材料制造。規定閥體不得選用鑄鐵或者非金屬材料制造,是考慮移動式壓力容器在運輸工況下有振動、沖擊載荷,且遭受意外撞擊的概率較高,而鑄鐵閥體耐受振動、沖擊、撞擊的性能較差,非金屬閥體則在沖擊、撞擊下抵抗變形的能力較差。
3)手動閥應當在閥門承受氣密性試驗壓力下全開、全閉操作自如,并且不得感到有異常阻力、空轉等。
4)裝卸閥出廠時應當隨產品提供質址證明文件,并且在產品的明顯部位裝設牢固的金屬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