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單位應當在工藝和崗位操作規程中,明確提出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操作規程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移動式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參數,包括工作壓力、工作溫度范圍、最大允許充裝量等;
(2)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方法,包括車輛停放、裝卻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3)移動式壓力容器運行中應當重獲檢查的項目和部位,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防止措施,緊急情況的處!和報告程序;
(4)移動式壓力容器的車輛安全要求,包括車輛狀況、車輛允許行駛速度以及運輸過程中的作息時間要求。
(1)移動式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參數,包括工作壓力、工作溫度范圍、最大允許充裝量等;
(2)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方法,包括車輛停放、裝卻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3)移動式壓力容器運行中應當重獲檢查的項目和部位,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防止措施,緊急情況的處!和報告程序;
(4)移動式壓力容器的車輛安全要求,包括車輛狀況、車輛允許行駛速度以及運輸過程中的作息時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