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單位應當逐臺建立移動式壓力容器技術檔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門統一負責保管。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使用登記證)及電子記錄卡;
(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
(3)移動式壓力容器技術文件和資料;
(4)移動式壓力容器定期檢臉報告,以及有關檢臉的技術丈件和資料;
(5)移動式壓力容器維修和改造的方案、設計圖樣、材料質童證明書、施工質量檢驗技術文件和資料;
(6)移動式壓力容器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與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年度檢查報告;
(7)安全附件、裝卻附件(如果有)的校驗、修理和更換記錄;
(8)有關事故的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