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排煙系統的設計布置原則如下:
1)走道與房間的排煙系統宜分開設置,走道的排煙系統宜豎向布置,房間的排煙系統宜按防煙分區布置。
2)地下室需要排煙時,應設進風系統,進風量不應小于排風量的50%。
3)為了安全疏散,應合理布置排煙口,盡量考慮煙氣氣流與人員的流動方向相反(見圖39-5)。

4)排煙風口應設有手動開啟裝置、或與感應器連鎖的自動開啟裝置、或消防中心遙控的開啟裝置等。排煙口平時為閉鎖狀態,并與風機連鎖,一旦排煙口開啟,排煙風機即自動起動。

5)機械排煙系統與空調系統宜分開設置。國外在辦公樓設計中,也有將空調系統兼作排煙系統的(見圖39-6),這樣節省風道布置,但必須有良好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