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檢修時設備內殘存的制冷劑令操作者中毒和窒息,特別是為避免氨與空氣混合到一定比例后遇明火而發生爆炸,以及氟利昂制冷劑遇到明火而分解出劇毒物質,在設備中的制冷劑未抽空或未置換完全,且未與大氣接通的情況下,嚴禁拆卸機器或設備的附件進行焊接作業。同時還規定,在壓縮機房和輔助設備間不能有明火,冬季嚴禁用明火取暖。
為防止觸電事故,在檢修制冷設備時.特別是檢修庫內風機、電器等遠離電源開關的設備時,須在其電源開關上掛上工作牌,檢查完畢后由檢修人員親自取下,其他人員不允許亂動。
在檢查和維修機器間和泵房的機器設備和閥門時,必須采用電壓36 V以下的照明電源,潮濕的場所應采用12V以下的照明電源。
在檢修制冷系統的管道時,若需要吏換竹道或增添新管路,必須采用符合規定的無縫鋼管,嚴禁采用有縫鋼管和水暖管件。
制冷系統在大檢修后,應進行氣密試驗。對設備進行焊接或增加新的連接管道后,也應進行氣密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