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各種壓力容器的技術性能、使用情況不盡一致,但其操作卻有共同的要點,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操作。壓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求主要有:
(1)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當地安全監察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合格證》后,方可獨立承擔壓力容器的操作。
(2)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要熟悉本崗位的工藝流程,有關容器的結構、類別、主要技術參數和技術性能,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掌握處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認真填寫有關記錄。
(3)壓力容器要平穩操作。容器開始加壓時,速度不易過快,要防止壓力的突然上升。高溫容器或工作溫度低于0℃的容器,加熱或冷卻都應緩慢進行。盡量避免操作中壓力的頻繁和大幅度波動,避免運行中容器溢度的突然變化。
(4)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運行。實行壓力容器安全操作掛牌制度或裝設連鎖裝置防止誤操作。應密切注愈減壓裝置的工作情況。裝料時避免過急過員,液化氣體嚴禁超量裝載,并防止意外受熱。隨時檢查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保證其靈敏可靠。
(5)嚴禁帶壓拆卸壓緊螺栓。
(6)堅持容器運行期間的巡回檢查,及時發現操作中或設備上出現的不正常狀態,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或消除。檢查內容應包括工藝條件、設備狀況及安全裝置等方面。
(7)正確處理緊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