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壓力容器的正確使用,防止因盲目操作而發生事故,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的技術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容器的操作工藝控制指標,包括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溫度、壓力及溫度波動幅度的控制位、介質成分特別是有腐蝕性的成分控制值等;
(2)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法,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3)容器運行中日常檢查的部位和內容要求;
(4)容器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的判斷和處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時的維護保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