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量的測定可根據壓縮機產冷量的范圍而選用不同的方法,設壓縮機產冷量為Q,則為:
① Q<11. 63kW(10000kcal/h)時采用具有第二制冷劑的電量熱器法。
②11.63≤Q<58.1kW(10000~ 50000kca1/h)時采用液體載冷劑循環法。
③ 58.1≤Q<116. 2k W (50000-100000kca1/h)時采用液體載冷劑循環法或制冷劑蒸氣循環法。
④Q>116. 2kW時采用制冷劑蒸氣循環法。
以上三種方法是主要考核依據的測量法。另外還有兩種方法為輔助測試法,供對比參考用,主要測試法及輔助測試法的偏差應在士3%的范圍以內。這兩種輔助測盤方法為制冷劑蒸氣冷卻法和冷凝器熱平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