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劑通常分為不可燃、弱可燃和高可燃,根據制冷劑的濃度需要多高才能維持火苗以及火焰釋放的能量大小確定。
當考慮到環境影響問題如臭氧層破壞、溫室效應后,自然制冷劑的使用將越來越多。一些自然制冷劑具有可燃性,如R290(丙烷)作為國家方案確定為房間空調器現用HCFC-22制冷劑的替代制冷劑之一,過去常用的R717(氨)也將從原來的食品冷凍領域擴展到其他應用場合。這樣,有關安全性問題就是制冷空調行業面臨的一個嚴峻挑戰。
評價燃燒性的指標。涉及燃燒性的主要指標包括:
①閃點。某揮發性物質揮發后與空氣混合形成一可燃性混合物所需的最低溫度。
②自燃點。物質在一個普通環境中,無需其他任何點火源,自發燃燒所需要的最低溫度。
③燃燒下限(LFL )。火焰能在制冷劑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中傳播的最小制冷劑濃度。
④燃燒上限(UFL)。火焰能在制冷劑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中傳播的最大制冷劑濃度。
⑤燃燒熱(HOC)。在25℃及一個大氣壓力下,某物質燃燒所放出的熱量。
⑥最小點火能(MIE)。點燃一可燃蒸汽、氣體或粉塵所需要的最小能量。
⑦燃燒速度(Su)。層流火焰沿著一定方向向未燃燒的氣體傳播的最大速度。
⑧可燃濃度限值(FCL )。制冷劑在空氣中的燃燒濃度值極限,此標準意在降低普通工作場所、密閉環境中發生著火或爆炸的風險。
⑨最大燃燒壓力。燃燒過程中出現的最高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