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的設計委托方應當以正式書面形式向設計單位提供壓力容器設計條件。設計條件至少包含操作參數(工作壓力、工作溫度范圍、液位高度、接管載荷等)、壓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條件(環境溫度、抗震設防烈度、風和雪載荷等)、介質組分與特性、預期使用年限、幾何參數和管口方位、設計需要的其他必要條件。
設計壓力是指設定的容器頂部的最高壓力,與相應的設計溫度一起作為設計載荷條件,其值不低于工作壓力;計算壓力是指在相應設計溫度下,用以確定元件厚度的壓力,并且應當考慮液柱靜壓力等附加載荷。裝有超壓泄放裝置的壓力容器,超壓泄放裝置的動作壓力不得高于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對于設計圖樣中注明最高允許工作壓力的壓力容器,允許超壓泄放裝置的動作壓力不得高于該壓力容器的最高允許工作壓力。
常溫儲存液化氣體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應當以規定溫度下的工作壓力為基礎確定,常溫儲存液化氣體壓力容器規定溫度下的工作壓力按液化石油氣體臨界溫度以及有無保冷設施等條件確定,具體可根據《固容規》相關規定查取;常溫儲存液化石油氣壓力容器在規定溫度下的工作壓力,按照不低于50℃時混合液化石油氣組分的實際飽和蒸氣壓來確定,設計單位應當在圖樣上注明限定的組分和對應的壓力;若無實際組分數據或不做組分分析,其規定溫度下的工作壓力應根據混合液化石油氣50℃時飽和蒸氣壓力和有無保冷設施等設計條件選擇,詳見《固容規》的相關規定。
設計溫度是指壓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況下,設定的元件金屬溫度(沿元件金屬截面的溫度平均值),設計溫度與設計壓力一起作為設計載荷條件.設計常溫儲存壓力容器時,應當充分考慮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大氣環境溫度條件對容器殼體金屬溫度的影響,其最低設計金屬溫度不得高于歷年來月平均最低氣溫(指當月各天的最低氣溫值相加后除以當月的天數)的最低值。
對于有均勻腐蝕的壓力容器,腐蝕裕量根據預期的壓力容器使用年限和介質對材料的腐蝕速率確定,同時,還應當考慮介質流動對受壓元件的沖蝕、磨損等影響。
儲存液化氣體的壓力容器應當規定設計儲存量,在儲存量較高的情況下,容器內部溫度的升高和降低對內部壓力影響極為顯著,因此儲存液化氣體的壓力容器一般取裝量系數為0.9,最大不得大于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