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規范(TSG)是政府對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相應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使用和檢驗檢測等環節所提出的一系列安全基本要求,以及許可、考核條件和程序的一系列具有行政強制力的規范性文件。其作用是把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原則規定具體化,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目前,與壓力容器設計有關的基本安全技術規范為TSG 21-2016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TSG R0005-2011《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另外,氣瓶與氧艙也有各自相應的監察規程。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2016年2月國家質檢總局頒布了TSG 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程是以原TSG R0001《非金屬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2《超高壓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3,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4《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丁SG 87001《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 TSG R5002《壓力容器使用規則》,TSG R7004《壓力容器監督監察規程》等七個規范為基礎,整合形成的綜合規范(大容規)。該規程對固定式壓力容器的材料、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檢查檢驗、使用管理、在用檢驗等環節提出了基本安全要求。
TSG21《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適用于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固定式壓力容器:
(1)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 1 MPa;
(2)工作容積大于0. 03 m'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界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等于150mm;
(3)盛裝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標準沸點的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