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調室內空氣計算參數的確定
首先,從生理上講,所謂舒適就是人體能維持正常的散熱量和散濕量。通常反映舒適與否的首要條件是冷熱感覺,人感覺過冷或過熱都是不舒適的,這要求保持室內空氣一定要具有合適的溫度。溫度過低,人體散熱過多,會產生“冷”感;反之,溫度過高,人體熱量散發不出去,會產生“熱”感。
其次,室內空氣的濕度對人的舒適感也有很大影響,即使空氣的溫度是合適的,空氣的濕度過高或過低,人也會覺得不舒適,濕度過高,身上出的汗不容易蒸發,人會覺得悶,這時即使空氣的溫度不高,人還是會覺得熱;濕度過低,則皮膚表面汗液蒸發過快,人會缺水,甚至導致嘴唇干裂。因此,在規定室內溫度的同時還必須規定合適的空氣濕度(通常規定合適的相對濕度)。
此外,空氣的流動速度也會影響人的舒適感,在靜止的或流速非常小的空氣環境中。人體產生的熱量和濕量都得不到正常的蒸發,人會覺得悶;流速過大,則會使人體散熱散濕過多,從而產生“吹風”的感覺。因此,室內空氣的流速也應作為室內空氣計算參數予以規定。
除了以上三者外,空氣的新鮮度、人們的衣著情況、室內各表面的溫度高低等對人的舒適感也有影響,為了保持室內空氣的新鮮度,空調系統一定要向室內輸送一定量的室外空氣。一般采用的室內空氣計算參數是針對正常的衣著而言,對非正常的衣著,則要根據情況調整有關參數,室內各表面溫度影響人體與它們的輻射熱交換,同樣根據情況調整有關參數,以維持適宜的人體熱平衡。
工藝性空調的室內空氣計算參數的確定
工藝性空調的室內計算參數是由生產工藝過程的要求來確定,這里注意的是多數的工藝過程要求恒溫恒濕,即不僅規定了溫濕度的基數,還規定了它們的允許波動值。例如室內溫度規定為(20±1)℃,意即應按室內溫度20℃設計空調系統,而在空調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室溫偏差不能超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