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系統事故一般是指:壓縮機、水泵等機器設備的部件,由于不正常磨損和不定期檢修而發生的損壞;機器設備破裂、折斷、爆炸、嚴重泄漏制冷劑以及因故障而被迫停止工作達36小時以上,或由此而發生人身傷亡等。
事故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兩類。所謂重大事故,是指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需大修理后才能使用。所謂一般事故是指商品遭受大量變質損失,機器或設備遭受嚴重破壞,以致報廢。因事故造成制冷劑輕微泄漏,機器或設備遭受損壞不甚嚴重,經過一般修理后仍能恢復使用。
根據統計資料分析,除個別的機器設備發生事故是由于制造或安裝不良的原因外,多數事故(約占總事故90%以上)是由于操作或維修不當而造成的。
大量制冷劑液體吸回壓縮機氣缸,發生嚴重敲缸甚至炸裂。
這類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系統調整不當,供液過多,以致大量液體被吸回壓縮機氣缸。由于壓縮機排氣通道較小,而這部分液體又不可壓縮,如不能及時排出,積聚在氣缸中就會發生嚴重敲缸;如果安全假蓋起跳后還不能排盡氣缸內的液體,電動機還不能及時停止工作,這樣就會進一步釀成壓縮機氣缸炸裂的嚴重事故。
事故往往是由于下列情況造成的:
(1)由于壓縮機嚴重濕沖程引起。
(2)當配組式雙級壓縮機在運轉中調換為單級壓縮運轉,或將運轉中的單級壓縮配組為雙級壓縮運轉時,沒有等運轉中的壓縮機停機后再調整閥門。這樣容易發生操作誤差,導致高壓氣體沖入中冷器,大量液體被高版缸吸回。
(3)當壓縮機在運行中增加系統負荷時,未與系統進行均壓,直接與已停止工作的冷間連通降溫。由于該冷間冷卻設備內的壓力過高,制冷劑沸騰劇烈,因而造成大缺液體制冷劑吸回壓縮機。
(4)貨物進出庫時,沒有與機房配合好,由于壓力和溫度突然升高,制冷劑劇烈蒸發,導致部分液體吸回氣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