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保溫體系在正確使用和正常維護的條件下,外墻保溫系統的使用年限應不少于25年。
注:正常維護包括局部修補和飾面涂層維修兩部分,對局部破壞應及時修補。對于不可觸及的墻面,飾面層正常維修周期應不小于5年。
2)該保溫體系應與基層墻體粘(錨)牢固,在自重、溫度、濕度、收縮、風載及主體結構正常變形等各種作用下應保持穩定。
3)該保溫體系的各組成部分應具有物理、化學穩定性,所有材料應互相相容。
4)該保溫體系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且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不采暖樓梯間隔墻不應采用FPS板外保溫體系。
5)根據EPS板外保溫體系可能受到碰撞的概率和沖擊能量,其抗沖擊性能應劃分為三個使用等級。設計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
6)該保溫體系性能指標應符合要求。
7)應在下列部位設置變形縫:基層結構設有伸縮縫、沉降縫和防震縫處;預制墻板相接處;結構可能產生較大變形的部位。
8)變形縫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變形縫最大間距應不大于18m;變形縫的寬度宜為20mm;變形縫外皮其兩側的EPS板起端和終端,應做好包邊保護、密封和防水構造設計。包邊標準網壓進EPS板下的寬度不應小于100mm,位于板面外的寬度不應小于200mm。
9) EPS板外保溫復合墻體熱工性能應符合(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的規定。
10) EPS板外保溫節能住宅的客廳內宜設機械排風換氣井管,臥室的外窗或外墻上應設置能關閉的進氣窗(孔),該窗(孔)下緣距樓(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