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空調市場上商家標注制冷量時多用“P"(匹即馬力),這是錯誤的。在國外習慣上以壓縮機的輸出功率為多少馬力來區分空調器制冷量的大小。由于各種空調器的能效比(性能系數)不同,所以這種表示方法很不準確。它們之間的大致關系如下:3/4馬力的制冷量為1758 - 2051W; 1馬力的制冷量為2344-3223W; 1. 5馬力的制冷至為3516-4395W; 2馬力的制冷量為4688-5567W;2.5馬力的制冷量為5860-6739W;3馬力的制冷量為8204-9083W。這里標出的是一種馬力規格為多少制冷量的范圍值,而不是定值。這是因為壓縮機的效率有高有低。空調器的能效比不同,其制冷量就不同。另外要指出馬力是英制單位,一般是指制冷壓縮機的功率,不是空調器的消耗功率(輸人功率)。馬力與輸入功率之間相差一個壓縮機用的電動機的效率關系。空調器壓縮機用電動機效率一般在0.7左右。
要注意的是:空調器的實際制冷量一般低于銘牌值,偏差約不超過一8 %。若用戶所在地區天氣炎熱,其制冷能力還要下降。此外,在產品說明書上注明了空調器的溫度可控范圍為18-28℃。不少人誤認為空調器可使室溫達到最低溫度18℃。實際上達不到18℃,它指恒溫控制器的技術性能,與空調器性能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