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共沸混合物制冷劑的可燃性和/或毒性會隨分餾過程中的成分改變而變化。必須確定混合物制冷劑的雙安全屬性,用“/’’區(qū)分。第1個所列分類是混合物制冷劑的組成成分的分類,第二個所列分類是在“最差分餾情況”下的混合物組分的分類。每個特性是獨立的,必須按與單一組分制冷劑相同的判據(jù)來確定兩種分類中的任一個。對于毒性,“最差分餾情況”被定義成一種組成,該組成使其液相或氣相中產(chǎn)生最高濃度的組分,要基于單組分來確定一特殊混合物組成的毒性。毒性的“最差分餾情況”可能與可燃性的“最差分餾情況”不同。對于毒性。“最差分餾情況”定義是在分餾時氣相或液相最高濃度時的構(gòu)成;而對于可燃性,“最差分餾情況”定義為在分餾時氣相或液相易燃成分最高濃度時的構(gòu)成。
ASHRAE標準34“制冷劑的編碼標識和安全分類”把制冷劑毒性分為兩類:第1類是指低毒性的制冷劑,其時間加權(quán)的安全閾值(TLV)高于400mL/m3;第2類指較高毒性的制冷劑,其時間加權(quán)的安全閉值低于400mL/m3。把制冷劑可燃性分為三類:第1類是不可讓步制冷劑,
第2類是弱可燃制冷劑,第3類則是強可燃制冷劑。將毒性和可燃性分類標準組合后,產(chǎn)生了六個獨立的制冷劑安全等級分類(A1,A2,A3,61,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