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液分離器的制冷量可以根據立式或者臥式分離容器的計算方法進行計算。氣液分離器一般很少容納蒸發器除霜時排出的液體,或者容納停止運行時從回氣管回來的沒有完全蒸發的液體,很多情況下是應用于重力供液系統給蒸發器供液和液體分離。波動容積基本上可以不考慮,依靠氣液分離器的供液電磁閥就基本上滿足了容器給蒸發器的供液。因此不管在臥式氣液分離器中容器的直徑多大,穩定容積占據容器的液面高度一般只需要102mm(含出液管突出桶底的高度)。
臥式氣液分離器的長度尺寸與低壓循環桶的設計不完全相同,只是因為低壓循環桶的設計液面從中線開始(質量流量的計算截面按容器截面積的50%計算),而臥式氣液分離器的設計液面是從102mm的位置開始至容器頂部。分離高度也有區別,因此得出分離的制冷量也有相當的差別。與立式分離容器不同,在立式容器的制冷量計算,只要容器的直徑相同,制冷劑、蒸發溫度與供液溫度也相同,不管是低壓循環桶、氣液分離器、中間冷卻器還是閃發式經濟器,制冷量也就一樣。由于臥式分離容器的尺寸變化對容器的制冷量影響很大,所以這里沒有把臥式分離容器的各種尺寸以及制冷量一一列出來,原因是避免誤導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