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庫建筑由主體建筑和附屬建筑兩大部分組成。主體建筑包括:冷加工及冷藏部分;輔助用房部分;交通運輸設施部分。附屬建筑包括:機房、設備間、變電間和配電間、制冰間等。附屬建筑主要指主體建筑以外,且和主體建筑有密切聯系的其他建筑,包括機房、設備間、變電間和配電間、制冰間、整理間等,用于安裝壓縮機及中冷器等設備的房間。機房的設計應滿足工藝布置的要求。
機房的高度:氨壓縮機房的凈高應根據設備高度和采暖通風的要求確定,一般不宜高于6米同時不宜低于4.5米。
平面尺寸:機房的寬度視壓縮機的布置方式而定。當布置單排壓紡機時,其寬度不宜小于4.5米,當布置雙排壓縮機時,其寬度為7~9米,一般大中型冷庫,其機房的寬度為9~12米。長度方向以適當留有余地為宜。
通風采光:機房內的設備發熱量比較大,夏天溫度比較高 ,一般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機房不宜背貼冷庫。機房窗的采光系數不小于1/7。在炎熱的季節里 ,不宜有強烈陽光經常直射入室內。冬季機房內的溫度不宜低于12℃ ,故北方寒冷地區應考慮采暖,但不得采用明火取暖,以免發生事故。
出入口及其他:機房要有兩個以上出入口,出入口的寬度不應小于1.5米,且門的開啟方向朝外。機房屋面應設隔熱層,其地面、墻褲和機器座的外露部分,為防止污染,便于清洗,一般做水麻石面層。機房不得設在地下室。機房的上下層及四側嚴禁設置生活用房或辦公室。機房的位置應靠近冷負荷最大的冷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