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劑屬于化學制品,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各不相同,在不同的溫度下有不同的飽和壓力。在常溫下,有的壓力高,有的壓力低,有些制冷劑還有可然性、毒性、爆炸性,所以在保管、使用、運輸過程中必須注意安全,防止造成人身設備損害的事故發生,在使用和管理中應注意下列幾點要求:
制冷劑鋼瓶應放在陰涼通風處。防止高溫和太陽暴曬。在搬運和使用時應小心輕放,禁止敲擊,以防爆炸。
制冷劑在保存時,鋼瓶閥門處絕對不應有慢性泄漏現象,否則不但會漏光制冷劑,還污染環境。發現制冷劑有大量滲漏時,必須把門窗打開,設法通風,防止引起人身中毒和窒息。
盛裝制冷劑的鋼瓶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注意鋼瓶上噴刷不同的顏色,以示區別(氨瓶為黃色、氟利昂瓶為銀灰色),同時注明編寫代號或名稱,以示區別。
在使用時禁止用明火加熱,一般條件下可用熱水與熱布貼敷。對機組內充加制冷劑時應遠離火源。如果空氣中含有制冷劑氣體時更應嚴禁明火。
從制冷系統中將制冷劑抽出壓入鋼瓶,鋼瓶應得到充分的冷卻,嚴格控制注入鋼瓶的質量,絕不能裝滿,一般按鋼瓶容積的60%左右為宜,讓其在常溫下膨脹留有一定的余地。在分裝或充加制冷劑時,室內空氣必須暢通,操作人員要戴手套、眼鏡,以防止制冷劑噴出時造成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