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時期能源規劃中強化規劃引導,弱化項目審批,并闡述了油氣、煤炭、可再生能源、核電等能源領域的發展方向和目標。
弱化項目審批,優化能源結構 近年來,我國能源生產能力穩步提高,但能源形勢依然復雜嚴峻,能源利用方式粗放間題突出。數據顯示,2013一2016年,我國單位GDP能耗從世界平均水平的1.8倍回落到1.2倍,但仍是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的2.1倍。我國能源結構中化石能源比重偏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僅為13.2%。面對這些矛盾,遵照“十三五”能源規劃,推進能源節約,大力優化能源結構,增強能源科技創新能力,推動能源消費革命、供給革命、技術革命和體制革命。
清潔高效開發利用 煤炭煤炭作為我國主體能源的地位近期不會改變,而清潔高效利用煤炭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石。積極實施煤電節能減排升級改造行動計劃,如新建嫩煤機組供電煤耗低于3009標煤/(kw·h).污染物排放接近然氣機組排放水平;現役60萬kw及以上機組力爭5年內供電煤耗降至3009標煤/(kw·h)。要制訂煤炭消費總最中長期控制目標,加快淘汰分散嫌煤小鍋爐。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煤改電”“煤改氣”替代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