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液桶與充氨
1)正常情況下,壓力保持為0.5~0.6MPa較佳,不宜過低,否則不安全。為確保能容納沖霜返回的氨液,沖霜前須檢查桶內液面。而玻璃液面計易出假相,不能正確顯示,當壓力升高至0.3~0.4MPa時,液面往往很快上升。
2)壓力最高不能超過1.2MPa,液面不準高于70%,不放油時壓力以0.5~0.6MPa為宜。放油后,放油管內油和液氨抽回集油器后,方能關閉集油器進油閥。嚴禁先關集油器進油閥,后關排液桶的放油閥。
3)不允許將排液桶內沖霜回來的低壓氨液灌入氨瓶或氨槽。沖霜時,排液桶進液閥不能常開,也不能開得過大,要間歇開關,尤其到沖霜排液行將結束時更不能開啟過大。排液桶上的加壓、降壓閥不能同時開啟,開啟度也不能太大。
4)對排液桶灌氨時,應先試一下接頭是否漏氮,后開啟排液桶降壓閥,當壓力降至0.2MPa左右時,才緩慢開啟氨槽出液閥;若有不正常情況,則應立即關閉。降壓加氨管,放盡余氨。如氨槽底部化霜了,則可視加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