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的空氣負荷試運行
1)試驗目的。檢查制冷壓縮機有負荷下的運行情況、裝配質量,以及密封性是否良好。
2)安全要求如下:
①吸、排氣閥組安裝固定后,應調整活塞的死點間隙,并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②壓縮機的吸氣口應加裝空氣濾清紗布。③起動壓縮機,當吸氣壓力為大氣壓力時其排氣壓力:有水冷卻的應為0.3MPa,無水冷卻的應為0.2MPa。應連續運行12h以上。④油壓調節閥的操作靈活,調節的油壓宜比吸氣壓力高0.15~0.32Mpa。⑤能量調節裝置的操作應靈活、正常。⑥壓縮機各部位的允許溫升應符合表8-1的規定。⑦氣缸套的冷卻水進口水溫不應大于35℃,出口水溫不應大于45℃。⑧壓縮機設備運行應平穩,無異常聲響和振動,吸、排氣閥的閥片跳轉和運行聲響應正常。⑨設備各連接部位無漏氣、漏油及漏水現象。壓縮機經空氣負荷試運行后,應拆掉空氣過濾紗布和清洗油過濾口,并更換潤滑油。
壓縮機(組)的抽真空試驗
1)試驗目的。清除壓縮機里的殘存氣體、水分和試驗壓縮機在真空狀態下的嚴密性。
2)安全要求如下:
①應關閉吸、排氣截止閥,并開啟放氣通孔,開動壓縮機進行抽真空。②曲軸箱壓力應迅速抽至0.015MPa。 ③油壓不應低于0.1MPa。
壓縮機的排氣溫度”壓縮機的排氣溫度應符合表8-2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