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空氣負荷試運轉前,應做以下準備:空負荷試運轉應完畢并不少于30min;關閉壓縮機吸氣口的導向葉片;拆除浮球室蓋板和蒸發器上的視孔法蘭,使吸氣口與大氣相通。
空氣負荷試運轉時,首先按要求供應冷卻水,然后啟動油泵,使其供油正常,建立正常油壓。啟動壓縮機,待主機運轉正常后,按壓縮機技術文件要求的升壓速率和運轉時間,慢慢開啟吸氣閥,調節滑閥,逐級升壓試運轉,使壓縮機慢慢地升溫;在上一級升壓試運轉無異常現象后,可將壓力逐漸升高,在額定壓力下連續運轉時間不應小于2h。
在額定壓力下運轉 ,應注意壓縮機各項參數的變化并做相應記錄,如果有不正常聲音或局部溫度特別高應立刻停機檢查,在排除故障后重新進行試運轉。應當檢查和記錄的項目有:潤滑油壓力、溫度及供油情況;吸、排氣的溫度和壓力;冷卻水的進、出水溫度及流量 ; 軸承溫度;電機運行參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