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用鋼瓶倉庫與其他建筑物的距離規定為:距廠房,不小于25m;距住宅和公共建筑物不小于50m。
2)氨瓶倉庫應為不低于二級耐火等級的單獨建筑,地面至屋頂最低點的高度,應不小于3.2m,屋頂應為輕型結構,地面應平整不滑。
3)倉庫內不應有明火或其他取暖設備。
4)倉庫內有良好的自然通風或有機械通風設備。
5)旋緊瓶帽,放置整齊,妥善固定,留有通道。堆放不應超過五層,瓶帽、防震圈等附近必須完整無缺
6)氨瓶嚴禁與氧氣瓶、氧氣瓶同室貯存,以免引起燃燒,爆炸,并在附近設有消防、滅火器材。
7)禁止將有氨液的鋼瓶貯存在機器設備間內。臨時存放鋼瓶,在室外要遠離熱源,防止
陽光曝曬,在室內應選擇通風良好、便于保管的獨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