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保護安全設備。為了防止超壓運行,在制冷設備上皆設置安全效或壓力控制繼電器,或壓差控制繼電器,以及自動報警等壓力保護安全設備。一旦工作壓力發生異常,出現超壓運行時,安全設備即自動動作,把設備內的氣體排至大氣中,或自動停機,以保證制冷系統不致因超壓運行而發生事故。因此,壓力保護安全設備不得任意調整或拆除。
①安全閥。制冷機器和設備上設置安全閥是嚴格的。例如,在氨壓縮機的高壓側、冷凝器、貯氨筒、排液桶、低壓循環桶、低壓貯氨器、中間冷卻器等設備上均須裝有安全閥。
為了便于檢修和更換,要求在安全閥前設置截止閥。但是,這些閥都必須處于開啟狀態,并加以鋁封,以免失去安全保護作用。制冷設備上的安全閥必須定期檢驗,每年應校驗一次,并加鉛封。安全技術規程還規定,在運行過程中,由于超壓而安全啟跳后,需重新進行校驗,以確保安全閥的功能。
在校驗和維護安全姜時,有時需要清洗和研磨,然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安全閥工作壓力的1.05倍至1.1倍,氣密性試驗合格的安全漿經過校正調整到指定開啟壓力,加以鉛封。調整及復驗時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低于1級。例如,氨壓縮機上的高壓安全閥,其開啟壓力為吸排氣側之間的壓力差達到15.7×105Pa時,應自動開啟,對于兩級壓縮,壓力差達到5.9×105Pa時,應能自動開啟,以保護氨壓縮機。
在冷凝器,貯氨器等高壓設備上的安全閥,當壓力達到18.1×105Pa時,應能自動開啟。在中間冷卻器,低壓循環桶,低壓貯氨器等設備上的安全閥,當壓力達到12.3×10Pa時,安全效應能自動開啟。
幾種常用制冷劑(R12、R22、R717)所用制冷設備的安全閥開啟壓力見表7-8。
R22兩級壓縮機的低壓機,其中安全閥自動開啟的壓力與兩級氨壓機相同。規程規定:氨制冷系統高壓側的最高工作壓力不得超過14.7×105Pa。那么,為什么高壓設備上安全閃的開啟壓力18.1×105Pa比最高工作壓力還高出3.4×105Pa呢?這主要是由于安全閥一旦在超壓時自動開啟,往往不容易恢復到完全密封狀態,而造成制冷劑的經常泄漏損失。在這種情況下,絕對禁止用擰緊彈簧式安全辦的調整螺栓來消除泄漏(這也是安全閥必須鉛封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規定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值高于最高工作壓力,這樣不會因壓力波動就開啟,更不會經常開啟。不允許操作人員任意調整和提高安全的開啟壓力。
在設備上設置安全閥,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求它在達到開啟壓力時必須具有足夠的排氣能力。因此,要求出廠的安全幾應經過額定排基試驗合格。全安排放系統的氣流阻力盡可能要小而且暢通,其管道的截面積應符合表7-9的要求,以確保迅速排除超壓部分的制冷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