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水系統管道與附件安裝前缺乏施工條件
空調水系統管道與附件安裝前,應具備一定的施工條件。由于施工前準備不充分,缺乏施工條件,將會影響現場施工的順利進行。
空調水系統管道與附件安裝前應具備下列施工條件:
1、材料進場檢驗已合格。
2、施工部位環境滿足作業條件。
3、施工方法已明確,技術交底已落實;管道的安裝位置、坡向及坡度已經過技術復核,并應符合設計要求。
4、建筑結構的預留孔洞及預留套管位置、尺寸滿足管道安裝要求。
5、施工機具已齊備。
管道穿過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培時沒有采取防水措施
管道穿過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堵時,由于沒有按設計要求施工,未設防水措施。如果管道滲漏,可能會淹沒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
措施:
管道穿過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時,應采取防水措施,并應符合安裝要求。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須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管道穿樓板和墻體處未設置套管
根據安裝要求,管道穿樓板和培體處應設里套管。
1、管道應設置在套管中心,套管不應作為管道支撐;管道接口不應設置在套管內,管道與套管之間應用不嫩絕熱材料填塞密實。
2、管道的絕熱層應連續不間斷穿過套管,絕熱層與套管之間應采用不嫩材料填實,不應有空隙。
3、設置在墻體內的套管應與墻體兩側飾面相平,設置在樓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20mm,設置在衛生間或廚房內的穿樓板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50mm,底部應與樓板相平。
4、管道穿越結構變形縫處應設置金屬柔性短管,金屬柔性短管長度宜為150~300mm,并應滿足結構變形的要求,其保溫性能應符合管道系統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