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和管道檢修的安全操作
為防止檢修時因設備內殘存的制冷劑造成操作者中毒或窒息,特別是為避免氨與空氣混合到一定比例后遇到明火發生爆炸,以及氣利昂制冷劑遇到明火會分解出劇毒物質等事故,在制冷劑未抽空或未置換完全而未與大氣接通的情況下,嚴禁拆卸機器或設備的附件進行焊接作業。同時,還規定在制冷機房和輔助設備間不能有明火,冬季嚴禁用明火取暖。
為了防止觸電事故,在檢修制冷設備時,特別是檢修庫內風機、電器等遠離電源開關的設備,須在其電源開關上掛上工作牌,檢修完畢后由檢修人員親自取下,其它人員不允許亂動。
在檢查和維修機器間和泵房內的機器設備和閥門時,必須釆用36V以下電 壓的照明電源,潮濕地區應釆用12V以下的照明電源。
在檢修制冷系統的管道時,若需更換管道或增添新管路,必須采用符合規定的無縫鋼管(氟利昂制冷系統可以采用無縫紫銅管),嚴禁釆用有縫管和水暖管件。
制冷系統在大檢修以后,應進行耐壓強度和氣密性試驗,當設備增加焊接或連接管道后,應進行氣密試驗,合格后方允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