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的吸氣溫度
壓縮機的吸氣溫度是指吸入閥處的冷劑溫度。為了保證壓縮機的安全運轉,防止液擊沖缸現象,吸氣溫度要比蒸發溫度高一點,也就是使制冷劑氣體成為過熱氣體,有一定的過熱度。一般情況下,在沒有氣液過冷器的氟利昂制冷裝置,吸氣溫度應比蒸發溫度高5℃左右(即有5℃過熱度)是比較適宜的;在有氣液過熱器時,保持15℃的吸氣熱度是合適的,對于氨制冷裝置。吸氣過熱度一般為5~10℃。
吸氣過熱度過大或過小都應避免,若過熱度過大,則會使制冷量下降,排氣溫度升高,耗功增大;反之,過熱度過小,易產生液擊沖缸現象。
壓縮機的排氣溫度
壓縮機的排氣溫度是指排氣閥處的制冷溫度。為了保證壓縮機的安全運行,規定R12裝置的排氣溫度不能超過130℃,R22和氨的裝置不能超過150℃。排氣溫度過高,會引起潤滑油因溫度升高而降低粘度,使潤滑效果變差,易造成運轉部件的損壞。當排氣溫度升高到接近潤滑油閃點時,還容易出危險。
排氣溫度是與壓縮比及吸氣溫度有關,吸氣溫度超高,壓縮比越大,則排氣溫度越高,否則反之。
排氣溫度比冷凝溫度要高得多。例如氨壓縮機在標準工況下運行,按理論循環計算,得到排氣溫度為106℃左右,而冷凝溫度則為30℃,由排氣溫度為106℃的過熱氣體,冷卻至冷凝溫度30℃飽和氣體,放出顯熱約占15%;由30℃的飽和氣體,冷凝為30℃的飽和液體,放出冷凝潛熱約占83%。溫度30℃的飽和液過冷為25℃的過冷液休,放出顯熱為2%左右。由此可見,飽和蒸氣的冷凝放熱是主要的,起著決定性的作用。